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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岗位服务纪律  

一、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保安任务。

二、保安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三、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在上岗时玩手机、戴耳机。

7.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8.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他贵重饰品。

9.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10.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11.不准向业户、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12.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3.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4.不准打人、骂人及违反“七不”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员不得有下列七种行为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2.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3.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4.阻碍依法执行公务;5.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6.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15.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16.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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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1-8793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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