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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侵害因素  


       保安员看似是一个很轻松的工作,也确实很多岗位的保安员都没有太大的压力,但是某些特殊岗位的保安员,确实存在不少的风险,执勤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一些常见的侵害因素,防止执勤过程中人身受到侵害。下面有请河北旭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做简单介绍。

       保安员受侵害因素是侵犯和危害保卫对象安全的,各种因素都是侵害因素;它是保卫力量与之斗争的对象。根据侵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可归纳为几类:
 
       第一、辖区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多是故意的,绝大多数经过一定的计划和预谋。存在着阶级斗争的社会里,人们的违法犯罪是诸侵害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也是保卫力量与之斗争的主要对象。
 
       第二、人们的失职行为。团体内部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无组织无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等等;这些行为或为违法犯罪分子开启方便之门,或者导致财物损失、秩序混乱及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三、自然因素。人们尚难完全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雷击、水灾、地震等等。由于科学知识的限制,某些尚未被人们认识其特性的物质,在具备必要条件时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造成事故灾害。这种因素是非人为因素旭对保卫对象的安全有很大威胁。


       以上因素是保安员执勤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在工作中一定要尽职尽责,但也不要包庇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遇到违法事情一定制止,事件严重的一定及时上报队长或保安公司相关负责人,有计划、有成效的实施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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