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大家担心的是登记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是侵犯隐私权!通过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登记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就已经侵犯了隐私权,所以,害怕隐私被侵犯的话,就不要登记,因为一旦登记过后,就有失控的可能。
但是,保安人员强调,不登记就不允许进入,这个规定也是合法的,到底哪个优先?按照法理来讲,其目的在于维护自身服务区域的秩序,明确管理责任,一旦发生意外,“有据可查”。在此,根据 “安全第一”,加上外来人员是进入到别人的领域,是属于先让对方让渡自己的安全权利,所以,相应地自己也要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作为抵销或者担保,以取得互相信任与合作。
这样看来,是让被动方的权利优先,毕竟主动方先行使权利,从而妨碍了对方隐私与安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