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3月28日星期六下午14时,许经理组织全体队员训练,训练结束后许经理要求和队员一起巡视一遍医院及车场,我派刘秋会和许经理一起去,约16时经理和刘秋会一起回到值班室,说捡到一钱包(内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4张和现金2300元)。没有失主联系方式,只好选择了报警。
我和经理一起去桥西公安分局,分局说:需要到管辖派出所,后来我们去了振头派出所,把钱包交给民警,并做了记录。
3月31日下午18时,失主(李龙,衡水市安平县大何庄人)。找到我们表示感谢,才得知失主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当天是陪朋友看病的,因为中午喝多了酒,才丢了钱包,晚上清醒后万分着急,也不知道丢在哪里,31日上午民警给他打电话,才知道钱包是被好心人捡到了),当晚为了表示感谢,要求请我们吃饭,我们拒绝了,失主为了表示真诚谢意,要给我们写表扬信,我告知了他公司名称和我们姓名。
在4月5日中午13时(左右)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敬礼,
孟繁昌
2020.4.5 |